谈判的语言艺术(5 / 15)
,使他的思想跟着你转,这样就能取得主动权。人在“想不通”的时候,一方面认识上已经走到了极端位置,思想空间就非常狭小。这时候若从正面动员强攻,当然会出现僵持局面。另一方面,人的自尊心使人不会轻易地改变主张,这就需要从另外的角度来论事,使人觉得没有妥协的余地。这样的忍耐,表面上是在后退,实际上是在更加逼进对方,即所谓的以迂为直策略。这一策略用来谈判也非常有效。
卖方和买方针对土地转让进行谈判。在第一轮谈判中,经过激烈的争论,谈妥了一块土地的转让问题。卖方对买方最后同意给出的价钱也比较满意,认为是大致合理的。但是在谈判暂停过后,卖方却越想越不对,越想越觉得自己的价钱太低了,是买方骗了自己。
第二轮谈判开始后,卖方一肚子的怨气、一肚子的不平,虽然买方已经就另一块土地的价格做了很大的让步,但是卖方还是不肯轻易答应。卖方当然知道,买方这次的价格无论怎样说都是有利于自己的,他执拗不允的原因是想把第二块土地熬一个尽可能高的价钱,以弥补第一块土地的损失。怎么处理呢?买方也不希望谈判就此破裂,但他也不可能再做出让步了。买方只有小心翼翼地、诚恳地、开门见山地向对方做出解释,以求消解卖方的不满,重新开启谈判。
“上一次的事情已经过去了,现在想起,我确实有些抱歉,不过……”“不过”的出现,是要缓和气氛,同时让对方明白,在上一次的谈判中,事实上双方都没有吃亏。这说明怎样成功地由一个话题转移到另一个话题,以一步一步靠近自己的目标,这也正是以迂为直策略的妙用。当然,话题的转移有相当的难度,需要对语言驾轻就熟。话题转移得不好,对谈判无济于事,有时虽然能暂时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但于大局并无什么作用。话题转移得巧妙,不仅能活跃调节气氛,还能为谈判去除障碍、铺平道路。
●事实抗辩策略
在谈判时双方是平等的,双方都必须遵守公共准则,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来取得谈判的成功,也不能以势压人。在某个问题发生争论时,关键是要以理服人。因此,摆事实、讲道理就显得非常重要。但绝不能空洞,而应有科学根据,有确凿的事实。这就要求参加谈判的人员有理、有利、有节。谈判双方在涉及全局利益的原则问题时都不会轻易退让,而往往是针锋相对、据理力争。因此,谈判过程中,辩论是经常使用的一种语言手段。谈判桌前的辩论必须是以事实来抗辩,逻辑严密,语言有力。
1985年,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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