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军政条例(1 / 4)
明代户籍, “凡户三等, 曰民,曰军,曰匠。......毕以其业著籍。”(清, 张廷玉,《明史》)
被列为军户的家庭, 要世世代代为国家提供军人,服兵役, 这就是军户世袭制。在世袭制下, 如果卫所军士逃跑或者死亡, 就要从其军户中勾取壮丁继续充军。军人入伍之后,可能在军中娶妻生子, 若这一支军人户绝,则仍然要从原籍所在地的军户中勾取壮丁补伍。
戚英姿不是世袭的军户,隔佘奶奶家就是世袭的军户,佘爷爷六十岁从队伍中回来,长子喜庆入伍,喜庆入伍七年,七年之后, 在安南丧生。接着次子大庆入伍,大庆在嘉靖二年去了山西充当戍军,入伍九年, 除了刚去的第一年, 此后八年没有消息。
佘家不确定大庆是否身亡, 若是大庆如喜庆一般战死,政府会发下抚恤金,并且勾摄庆入伍。大庆还没有消息,佘家最的庆也入伍了,他入伍从军不是强制性的劳役,他身为军户,他有主动从军的属于军人的荣誉感。
嘉靖七年,庆也入伍了,嘉靖九年春,七十五岁的佘爷爷去世了,戚英姿给在南京城当戍军的庆写信,让他向长官告假,回来奔丧。戚英姿给远在山西的大庆也写了信,等庆从南京回了宁波,大庆还没消息,不止人没有回来,就连一封信都没回来。
庆在家守了五天,他等不到他二哥的信,也等不到他二哥回来。佘爷爷和长子喜庆葬在一起,庆同戚英姿:“如果我死了,你也把我葬在这里。”
戚英姿记得她那天哭了,许是喝了酒,她哭的稀里哗啦,自她十五岁上,爷娘老子一齐去世,她就在佘家的接济下生活。这回佘爷爷去了,喜庆去了,大庆失踪,庆又他要死,戚英姿哭的撕心裂肺,她回想她知道她娘老子都死掉的时候,也没这么摧心肝。
佘奶奶早已白发苍苍,矮瘦弱的老人迈着一双脚,她找到躲在墙角哭泣的戚英姿,她摸戚英姿的头发,“孩子啊,我都没有哭,我都没有哭啊......”
忽来的牢狱之灾,戚英姿想找一根麦穗叼着咬咬牙,却发现这里头光秃秃,别麦穗枕头,就连张草席子都没有。
霍韬带着刑部的一名干吏到都察院的时候,引起了一发争端。都察院不让见人,刑部那位:“三法司和朝臣查议的依据是甚么,你们将朝廷一个五品将军下诏狱,刑部并不知情,照《诸司职掌》,刑部尚书和侍郎大人才掌‘天下刑名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令’。”
刑部那干吏道:“其一,刑部直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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