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莫能弃 第5部分阅读(13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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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咳嗽,受不了刺激。他喜欢吃鱼,爱吃鱼脑袋后面的那块肉,一下筷子就是那里,然后是鱼腮边的那块。还吃几口鸡,但不吃猪肉和牛肉。他喜欢吃清煮过的笋片丝瓜之流的蔬菜。还有,他喜欢喝清得能看得见底儿的汤。他喜欢吃好米饭,糙米饭他只吃半碗。他不爱吃馒头之类的东西,坚决不沾面条。我注意到他爱喝浅色的新茶,那些浓黑的茶,上面飘着茶叶杆儿的,他只喝一两口润一下嘴唇。

话说他的口味和我还真不一样。我喜欢吃烧得带点作料颜色的菜,见到本色的菜就觉得没味儿。我喜欢酸辣汤打卤面红烧肉之类的东西,喝那苦得涩口的茶水。大概是因为多了油腻,得用茶刮刮肠子。真不是贵族出身的人哪。

但为了还人情,我就得牺牲一下自己的爱好,每次只点谢审言喜欢吃的东西,等菜和汤上来,我看着实在懒得动,但为了掩饰一下,还得吃几口,接着就去吃别人点的东西。

于是每天的这三顿饭就成了我的智力游戏。总要揣摩怎么把给他的菜不动声色地推到他的面前,再贼惦记似地计算他吃了多少。我对我的这种病态爱好归结为“没事干”闲出来的毛病。

斗智斗勇地还谢审言的人情还包括给他提供精神娱乐:我和钱眼杏花白天在马上说说笑笑,晚上在桌旁打打闹闹,尽量说些快乐有趣的话,把自己弄得像个说相声的,希望谢审言听了心里高兴些。李伯有时插上几句话,笑上一阵。谢审言只是在旁边,戴着斗笠,从不出声。

离府前的在我心头缠绕不去的感伤渐渐淡了,我有时会突然发现我一整天都没有想我以前那位,因为满脑子在想着谢审言吃够了没有,怎么把钱眼这个老想反攻倒算的人再说倒一次,费劲儿地回想以前知道的那些笑话的影子,再胡编乱造地给补全了,讲出来让大家都笑笑……

我感到越来越轻松,看来人是应该做好事,惠人与否现在还不知道,但惠己已经达到了,雷锋叔叔一定是个快乐的人。

这天,我们错过了城镇。看着天黑下来了,四野无人,只好找了个小坡。周围有几棵树木,大家下了马,拴好了,说就在这里过夜。这是我们第一次露宿野外。

李伯说他们几个去拾柴火,我和杏花在马旁边准备吃的。我们把水袋和干粮拿出来,薄被叠放在地上,看着忙活得差不多了,我和杏花坐了,等着他们别人回来。

我想起哥哥说过谢审言的丸药到半月就用完了,随口说:“我们到下个城镇时,要去让谢公子再看下郎中,还要给他配丸药。”

杏花笑起来,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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