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莫能弃 第5部分阅读(12 / 14)

加入书签

乞求地说:“转转啊!帮帮忙吧!”马出了下气,钱眼大笑。

可能是转转听了我的话,可能是李伯紧紧骑在我身边,当我又接过缰绳后,转转居然没有乱跑。我拉着缰绳,骑得很慢,但至少是我自己在骑,不是被人拉着跑。我十分得意,喊道:“杏花!看看我骑得好不好?”

杏花笑着说:“小姐骑得太好了!”

钱眼说:“这世上有这么免费说好话的吗?没有!她是你的丫鬟,自然说好。”

我又叫:“钱眼!我骑得好不好?”

他迟疑了好久,终于低声说:“算好吧!”

杏花冷笑:“这还没拿到差事呢就说上好话了,比我拿了钱才说还差!”

我笑道:“杏花,你快出师了!”马突然一大动,我尖叫了一声,李伯一把抓了缰绳,大家都纷纷笑起来,当然,除了那个哑人,只咳个不停。

11私语

我没像李伯说的一两天学会骑马,可四五天后能自己骑了。虽然技术不高,但让马慢慢地跑直线还是可以的。万一转转又圈着跑(它还是贼心不死地总这样干),我也能把它扯回来了。转转因此得了忧郁症,眼睛常含泪水。

我们不急着赶路,遇到下雨刮风,就在店中歇息。看到风景,就去游览一番。

既然我能和李伯谢审言继续走,我就有机会还谢审言的人情。其实还个人情很简单,不过是一句话:对人好。怎么对人好?一个词:投其所好。说白了,就是他喜欢什么就给他什么,他不喜欢的就别给他。

大家都知道这点,可做起来很难。原因就是大家都很骄傲,觉得对别人好点就是跌了份儿,万一人家不待见,自己的脸就没了。我是个自认为没有什么能力的人,从来坦白我的软弱和胆小。所以我该没什么可骄傲的。况且,我又欠了人家的情没法明着还,对人家好也是偷偷摸摸的,大概不会丢脸。

谢审言不说话,要想投他的所好,我只好利用我们每天凑在一起的三顿饭时间对他进行观察。在饭间,我用余光瞄着他吃什么菜,结果发现他只动他面前的菜,根本不往别处伸筷子。我只好运用“尝试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每次李伯都让我先点菜,我就点不同口味或品种的菜,然后看他对他面前的菜吃多少。我暗暗掐指计算他下了几次筷子,如果是三次以下,那个菜就是他不喜欢吃的,如果是七次以上,那就是他喜欢吃的。

很快我就发现了他的口味。他喜欢吃极为清淡的东西,稍微咸点儿他都不怎么吃。辣的是更不会碰。我想该是因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