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节(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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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便轻易地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至于这些看似枯燥的法学知识,也都是前辈们毕生的心血结晶,甚至是他们用鲜血和生命作为代价,从西方引进和捍卫的人类文明精粹。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学知识奠定了现代社会的基础。如果没有宪法中规定的国家主席任期制度,或许现在的华夏国还是一种类似于皇帝传位般的世袭制……

在华夏国的几千年历史中,一向只强调人治,而不怎么注重法治,所以总是动荡不已,这一点直到近代才有所改变,近年来还提出了“要法治不要人治”和“依法治国”的口号,当然,这些口号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口号,一直没得到完全的贯彻和实现,依然路漫漫而修远兮。

而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北大起了很重要的思想种子库作用。

在华夏国的法学教育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是历史最悠久的。1898年,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在戊戌新潮中诞生,是华夏国第一所高等学校,京师大学堂从一开始就在专门学第三门“高等政治学”内设有法律学课程。而从成立之初,北大人就致力于引进西方比较完善的用法律治理国家的理念和相应的法学体系,试图扭转华夏国的人治局面。

然而,北大人的努力曾被多次历史事件打断,差点毁于一旦,只是在北大人的努力和坚持下,才保全了一部分成果。

1937年平津沦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奉命南迁,于长沙组成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春又迁往昆明,改校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期间不但损失了很多珍贵书籍和研究成果,而且法律学系的部分师生奔赴抗日前线后,也折损了不少法律精英。

1946年5月,西南联大结束,三校复员,北京大学重迁北平后,法律学系与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合为法学院。之后遇到解放战争,幸喜北平和平解放,北大安然无恙。只是从1957年到十年浩劫前,由于“反右”、“反右倾”、“大跃.进”等政治运动和劳动的增多,法律学系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受到冲击,政治色彩也更浓,法学开始变味和被迫妥协。

只是灾难并没结束,之后真正残酷的打击来自于十年浩劫。在那十年动荡中,打破旧秩序是主流,作为秩序维护者的公检法三家机构都被砸得稀巴烂,社会秩序被破坏殆尽。作为公检法人才输送摇篮的各个大学的法律学系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冲击,绝大部分被撤销,北大自然也不例外。

1970年,北大宣布了取消法律学系的决定。在那个特殊年代里,所有法律学系的教职员工冒着生命危险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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