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 针锋相对(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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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也对我方当事人进行了人身攻击,迫害我方当事人父亲致死,已严重触犯了刑法。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

女人越越气,声音沉重而有力,最后竟把手拍在桌案上“啪”地一声响。

全场鸦雀无声,旁听坐席最后一排,一男子将脸缩在立领外套的阴影里,眼神紧紧盯着公诉席上的女人,脸色阴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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