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9章 1729章 黝黑少年(2 / 4)
,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修炼过的人,有谁愿意永远当个猎户?
所以,这东西在外面市场上,总的来,价格不错。
乐毅因为爹不疼,娘不爱,每个月七王府里给他的零用钱,也是少得可怜,远远不及他的那几个天才的弟弟。
对此,乐毅却没有嫉妒的意思。都是一个爹妈生的,爹妈给你性命已经是莫大恩惠了,至于爹妈后期要偏心于谁,这是他们的自由。
反正乐毅是这么认为的。而且他现在十岁了,认为自己也有能力,用自己的力量去得到自己想要的。
金钱方面,就是如此。
王府的月例给得少,那他就自己赚。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赚取金钱,也不见得会比他那几个天才弟弟少。
哗啦~
锋利的刀穿过虎狗兽的皮下组织,从一层厚厚的置放上切过,然后皮和肉就顺利地被剥得分离开来。
做这些事,乐毅很熟练,从八岁的时候起,他就已经这样做了。
练了两年,自然也是熟能生巧。
“一张皮,能换取两个金币。再筹一点钱,我就可以去买一把像样的武器了。”乐毅心里计算着。
他一直想要一把趁手的兵器。
但他因为修的是木属性,而木属性适合的兵器实在是很少。
可是有一此外出,他在一家名叫【梅氏兵甲】的武器店里,却是看到了一件跟木属性很相配的武器——逍遥扇!
这是一柄初级法器,售价两万金币。
这里的金币也不是单纯的黄金,而是一种特殊的硬性通货物。一个金币的购买值,是多少?
这么吧,普通人家一个月的生活费,大概就是一个金币了。
所以,别看两万金币,对普通人家来,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乐毅积累了很久的金币,到如今还差一点才能满足两万的数额。仔细算算,他觉得今天如果努力一点,或许今天就可以凑齐那两万金币。
因为他有一万九千九百个金币了,还差一百个金币,就满足两万的数额。
“一头虎狗兽的皮毛是五个金币,也就是,今天要杀二十头才行。”
击杀虎狗兽对他而言,并不难,难的是剥皮的工作。这很浪费时间。
花费了一个时的时间,乐毅这才将这头虎狗兽的皮毛全部剥离下来。不能有瑕疵,也不能有破的地方,一旦破了,价钱就将大打折扣。
心翼翼的将皮毛收好,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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