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见家长(6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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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是“免议”即无需讨论便可确定无罪责的。

但是尚云不想亲自动手,虽然他被天道拜托了过来清理寄生虫。

首先,他考虑到让自己媳妇亲眼目睹杖杀活人,媳妇不能不能接受但她一定不会喜欢。陈达这货惹得天道不爽快就算了,省的再来祸害他媳妇!

其次,他尚云一手开天一脚裂地多么豪气冲天,叫他不得不装出平常人的力气一杖一杖打死陈达他心里是拒绝的。

所以尚云把陈达送去官府,让他们来处理,干净了事。

刘宋时代父母告子不孝,欲杀者皆许之,无需罪致死,亦无需提出确证。在隋朝,不孝更是属于十恶重罪之一,不必等到秋后便可问斩。

陈达一直到带着不孝的罪名被绳子绑着被部曲压着跪上府衙大堂的地上时都是懵着的。

他不知道一切是怎么发展到这种情况的。

不是要把他除名吗,怎么变成要杀了他了?

当他听见崔旷:“此子不孝无赖,不顺父母,不从教令,玷辱祖宗。吾不欲其活。”时,他一下子从地上蹦起来,急吼吼地为自己辩解,话语中不知是装的还是真的,满满都是苍凉之感:“儿子醉酒做了错事,然而儿子已经认错并且努力加以补偿,父亲为何如此咄咄逼人!再儿子不过睡了一个婢女,无论如何父亲也不能因此要我性命啊!”

他倒是打得好主意,他知道崔旷为了保护崔秀秀的名字必定不会将实情出,不见崔旷与清河尹数他的罪名也不曾他奸.淫胞妹,可见他是不敢出来的!

而睡一个女人,睡得还只是个丫鬟,在良贱分明的古代,根本连罪名都算不上,他又凭何巧立罪名让他去死?!

他此话一出,堂中所有声音顿时消失,一下子变得非常寂静,无端叫他毛骨悚然。

他显然忘了问系统,所以他不清楚在古代父母想要杀孩子是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证据的。他更不知道在这个时代儿子对于父亲的任何话都必须完全顺从,即使父亲打他、要他性命也必须听从。并且虽挞之流血,亦“不敢疾怨”,仍得颜色婉愉,“起敬起孝”。①

在这个脱口而出一句“老不死”都是谋杀,辱骂父母、祖父母就是绞罪,且列入不孝重罪,位列十恶之内的古代社会,崔云阳明晃晃的出言顶撞父母明晃晃地就是的不孝。

“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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