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我认识她(3 / 3)
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我怕他们不答应,“就借住一年可以吗?我可以付我弟弟的生活费,我满十八岁,毕业以后,就可以接走他。”
可能是因为可怜我,或者确实是因为找到女儿的恩情,那女孩的父母同意了,愿意认我们做干女儿,也不需要我付我弟弟的生活费,毕竟一个孩子也吃不了什么东西,花不了什么钱。
他们家境殷实,联系相熟的学校里的人,给我弟弟找了个学校,从一年级开始读书。
这让我更加的想要快点长大,快点多赚钱,我这么久都不能解决的事情,大人一下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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