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3 / 5)
在她眼里,自己是一个对她很好很好的堂姐,她喜欢这个姐姐,或许还很信赖、感激……可却还不到无条件站在她这一边的地步。
何况……
林新瑶唇角微勾——她也不想让黛玉来二选一,那也忒没意思了些。
未来的时间那么长,干嘛非要急于一时?
而且,想的缺德一点,荣国府那头也兴不了几年了,到时候倒的倒、散的散,哪里值得放在心上?
她轻轻的翻了一个身,看向黛玉安静的侧颜。
今日过去,虽还有安灵等事,但最忙碌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她也能喘口气,然后腾出手来安排和处理一下黛玉的事情了。
比如:贾母和林如海的约定——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口头婚约。
想起这个,林新瑶简直一肚子的吐槽——这兄弟俩给女儿订婚约的时候,就不能明明白白跟人家写个书面证明、真经八百的举办一个仪式,或者请几个见证人什么的吗?
光书信定约、口头承诺、心照不宣有个屁用啊?人家一扭头死不承认,说你书信伪造、空口白话……纵然人人都知道事情真假,可你又能找谁说理去?
想当初,她在林父的书房里翻了大半天,才找到林父和林如海兄弟俩寥寥的几封来往书信。
迫不及待打开一看,里面也确实大有文章,林如海的书信里不仅夹带了林家历代主母的嫁妆清单,以及当年贾母主动提出婚约的信件,还将为何与贾家定下儿女婚约一事写的清楚明白。
终其原因,不过一个“利”字——黛玉的利益。
毕竟若是不将黛玉托付给荣国府,那林如海就要在林家宗族里挑选一个男丁过继,可这样一来,就会出现几个问题。
一、林家五服之内,并无可过继的男嗣。
二,若是往远房堂族挑选,对方与黛玉血缘相差太远,不一定会真心对她。
三、黛玉本身年岁不大,若是过继一个同样年岁小的,既不方便,也是给黛玉增加负担,而若是过继一个年岁大的,人家又有自己亲生的父母兄妹,对黛玉也不利。
四、在有嗣子的情况下,黛玉作为在室女,能继承的家产就会被分薄很多。
林如海就这一个女儿,自然一切以她的好处为先,几经斟酌,还是舍弃了过继嗣子的决定,那么最好的托孤之所,便是荣国府了。
毕竟贾母是黛玉的亲外祖母,血缘亲近,又极疼爱她,而林父这边,却是多年不往来,很难一下子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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