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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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的日子就这么被他的话语给激励了过去。

路冬然真的兑现了教林礁唱歌的诺言,他从最基础的五线谱教起,耐心像是带过无数刚出生的婴儿,让林礁诧异又惊奇。只是该严厉的时候他又会严厉起来,譬如在林礁走神的时候用书敲着他的脑袋,恨铁不成钢地让他专心听讲。

路冬然为了让林礁练气息,让他每天清晨起来,在露水扑满鲜花的时刻跑步。林礁腹诽了一句哪是露水扑满鲜花,明明就是阳光碾死蔫花。

然后路冬然的棒槌又如约而至地敲在他的头上。

那天晚上林礁十点就下了班,他踩在月光与路灯照射放出来的影子上,吉他很重,压在他的身上,就算是影子也看得出来。可是他向来是心甘情愿被吉他的重量压制的,他觉得这样很幸福。

那条回出租屋的路上要经过一条很长的小巷,通常林礁会用最快的速度穿过那里。谁都知道这里的治安不好,打架斗殴在这里是常有的事情。因为生活太过压抑又操蛋,暴力成为最好的发泄方式,这种东西带来的快/感和喝了酒做了爱没有什么两样,唯一的区别也许就是它更直接更粗鲁,不需要钱财也不需要爱人,成本低到人人都可以感受。

毫不意外的,林礁在背着吉他回屋的路上又看见一群人在打架。

这一次的架比林礁见过的任何一次都要窒息,因为他站在远处,在昏黄的路灯之下看见了一柄反光的东西,危险的信号与人体的本能告诉他,那是一把真正的匕首。

在他家那个小县城里,他曾经听说过这样的事迹。大约就是一群人结了仇,觉得打架也不过瘾,索性就拿着刀开始斗殴,严重的被一刀刺进腹部拖去医院抢救,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不怎么严重的双手就沾着鲜血,到处都是被刀子划开的痕迹。

听说过和亲眼看到是两码事,他那会儿已经慌了神,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林礁骨子里的那点生的愿望叫嚣着他不要过去,他人恩怨本就与他无关,在这个活着已经是奢侈的地方多管闲事压根就不是什么好事情,死了都没人给他哭坟。

林礁原本也是这样想的。

然而灯光下那柄匕首又闪了一下,他在电光石火间看清楚了匕首对准的那张脸。原本惊艳的脸此刻被血溅了半边,棕褐色的瞳孔里看不出别的什么情绪。

林礁在那一刻把脑子里的一切都摒弃了,他心说算了,做回傻子就做回吧,不就是一刀一下,这么多年的疼痛足够与这样的痛楚并肩。

于是吉他被他轻轻地放在了一边,接着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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