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 / 4)
作者有话要说:卷首排雷:
1,女主穿越过去的那本小说由于自己没有写完,只有脑内大纲,所以导致穿越后的剧情由于客观原因基本与原文跑偏,女主差不多也是一脸懵逼的状态。
2,照原定剧情里,男主心里从前曾有过别的朱砂痣白月光。但后来由于某种客观原因(涉及剧透)最后女主成了他心中唯一的朱砂痣白月光。he,信我。
剩下的就是作者文笔有限,笔力不足,可能会造成对剧情上的把握不够_(:3」∠)_如有问题欢迎提出,汤包在这里虚心受教(鞠躬)
以上,祝各位看官食用愉快。
201x年8月12日,星期三,北京时间23:50:00。
在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出租房里,电脑显示屏成了晦暗之中唯一的光源。
距离截稿时间仅剩下最后的生死十分钟,坐在电脑前的林默正用她单身二十年的手速演绎着何为五指翻飞。
夸张的黑框眼镜遮住了她近半张脸,摇滚电台播放着的嗨歌为单调的键盘敲击声平添了一些欢快的节奏感。
对林默这种身兼数职的写手而言,每周三都是名副其实的赶稿地狱。
十五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林默的双亲,也让她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孤家寡人。
无依无靠的林默像个被命运扫地出门的落魄公主,残酷的现实教会她如何更早的学会独立。当那群鲜衣怒马的同龄人还在消费青春时,她已经在为生活奔波了。
即便是林默省吃俭用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可她那点微薄的工资放在这个三线小城市里也实在寒碜得可怜。
为了补贴家用,林默便在上班之余抽出空来写作,再换着马甲投到各大杂志社去赚稿费。虽说赚的不多,但总还算勉强够她过活。
她像株默默无闻的杂草,被命运践踏得体无完肤还得苟延残喘地活着。
有时候林默甚至会想,就算是有一天她忽然消失了也不会有人在意吧。
——当然,她也只是这么想想。
譬如消息提示栏里那个晃得状若癫狂的头像框,林默就是不用想都能猜到——那是她那苦兮兮的编辑在用绳命向她催稿。
林默见识过她那编辑的夺命连环call。不带重样的连番轰炸是家常便饭,就差没扛个炸.药包站在门口要跟她同归于尽了。
赶在凌晨十二点前赶完手上的稿子,林默这才得空长舒了一口气。
点开那个晃得几近癫狂的头像框,林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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