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2 / 4)
老小加上两个保姆,八口人一个没剩,全没了命。凶手是个哑巴,也没跑,自己投案了。后来才传出来说那领导帮着自己儿子占了哑巴的名牌大学名额,毁了人家一辈子,几年之后被人家知道了,找他们家报仇的。
出了命案,那房子就空下了。又过了十年,有一个外地的老板,不信邪,图着便宜,买了那房子,包养小情人。结果没住上仨月,马上疯死在了小情人的肚皮上,小情人也给吓死了。
再之后那房子就成了鬼屋,一直空了二十来年。几经转手,债抵债的,砸在银行手里了,拍卖也拍不出去。就挂在房产中介,李娲没说慌,确实市里所有房产中介都挂着呢。卖家要求很低,能卖出去就行。
城市发展至今,莲花小区早已经不是原来的城郊农村了,庙屯也成了庙街。正经的二环里。那么大的小区,住着上万人。周边小区、商场、学校林立,是最繁华的地段之一。里面房子最低价都一万五一平了。别墅那么大的地方,光是地价,也不只三百万。就是那凶名太重,本地人死活是不会买的,就是外地人想买,稍一打听也都歇了心思。
“怎么不把房子扒了,再把普渡寺建回来呢?”李娲给非要买房的酷美人姜婉科普过鬼屋的前世今生之后,姜美女没看出来怕,到是问了这么个问题。
“也不是没人提过,是别的住户都觉得小区里建庙不吉利,都反对。”说来也是邪性,按说小区里出了鬼屋,整个小区的风水都得受影响,偏还就没有。除了鬼屋,其它人一点儿影响都没有。人嘛,都是有私心的,又没影响到自家头上,当然不同意了。
“姐,我把情况都给您说得很清楚了,您要是实在想卖,咱们可得先签一份声明。证明我确实没有任何隐瞒,这房子也是你自己要买的。”又劝了半天,姜婉还是执意要买那别墅,李娲只能先把自己摘出来了。
有钱不挣是王八蛋,特别还是这种硬往她手里送的钱,她拿着手不软,该说的都说的,又没坑谁,萍水相逢的,她已经很够意思了。
银行的副行长来签的合同,嘴上没说什么,那眼睛一眼又一眼的在李娲与姜婉身上看,明晃晃的写着李娲是黑心中介,骗无知富婆买鬼屋。偏他的正义感呢,也就那么点儿了。为了早日脱手烫手的山芋,硬是没有说出口,一言不发的把合同签了随便找个借口就溜了。
呵呵。
两万五千块佣金到手。
鬼屋成交,李娲这回不光是在全公司里出名了。全市的房屋中介行业里她也成了传说。好些个吃瓜路人都好奇,多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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