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文物回购(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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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收回行动,县政府的态度是坚决反对。

国家文物保护局来的一位姓苗的副局长又开始威胁王书记和刘县长,口口声声说是如果这件事办不好,小心二者的乌纱帽,可惜县里这一二把手两个人都不是官迷,而刘县长更是愿意早早地脱离这官海,重新回到那神秘的领域。所以威胁的话语对两人没有什么用处,只告诉那来人一切要按法律办事。

这位苗局长又出门打了几个电话,估计是找更大的部门进行投诉。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这些部门一听是玉岭县,便找理由挂了电话,不愿插手其中,甚至个别交情好的部门领导还警告苗局长不要乱来,否则后果自负。

再度回来时,苗局长已经不再那么盛气凌人,但是对于这种历史上知名的国宝,不能收入国有,作为一名国家级别的文物工作者又怎么能心甘。

于是又开始和两位县领导分析政治感、荣誉感、责任感,而王书记则很坚决,如果不是违法事件,政府就不应当强行干预,毕竟政府实施的是管理职能,是秩序的管理者,而非参与者,不能与民争利。

而刘县长的态度就婉转一些,由于部分收藏者并没有刻意的隐瞒行踪,当然能够出手几亿来买东西,也没有一个是默默无闻之辈,均是能影响一方的人,其中一些人还将拍卖活动当成提高自身或企业知名度的一种手段,觉得这种免费的广告上哪里去找,如有的人就将几吨重的上亿元的玉石原石放在企业供人参观。

所以刘县长告诉苗局长,根据目前公开掌握的情况,这几个人首先都是华国人,而且都是生意场上的人。如果苗局长能把这回收的事当成生意来谈,而不是行政强行收回,那么应该好办许多,只要能够出让他们心动的价值,自然会把宝物交出,比如将京都的地皮低价出售予他们,让他们赚得足够的利益回报,或者可以他们国家级最高的荣誉奖励,利用名或利让他们交换国宝。

苗局长低头思索了一番,也只有这个办法。虽说国宝名义上价值连城,其实却是连京都的一小块地皮都买不到。国家适当让利,相信这些企业家没有不愿意交换的。

没过多久,那些拍到国宝的企业家就接到了有关部门的约谈,要听听他们的想法,需要用怎样的东西来换取。这些企业家也知道这种名声过大的国宝也不可能就最终留在自己手中,但是物以稀为贵。他们都相信这些国宝能够让他们赚取足够的利润,不是别人不知道这里面的利益关系而不拍卖,而是因为别人的资金没有他们的充足。只要把这国宝合理利用,钱就能生钱。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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