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霍秀秀的心思(2 / 3)
与神树相联。
根据笔记记载,在加上推测,几人确定这个墓的大概位置应该在秦岭的深处,这就有些麻烦,第一是确切位置不好寻找,第二深山中可能有野兽出没,第三秦岭盗墓贼众多,预防黑吃黑,装备要置办齐全。
最近天气不是很好,接连两天下大雨,沈玄和小哥在四合院在睡觉,无邪和胖子外出购买装备,鬼市上姚不然给的二十万被两人挥霍一空,装备置办的都是最好最贵的探险装备。
用胖子的话说,“花钱的感觉很爽!”
期间无邪给霍秀秀回了个电话,告诉了她沈玄没妻子,不过应该快有了。
霍秀秀听了有些失神,又详细问了问,最后眼睛恢复神采,不是还没确定?
她自从鬼市上看了一眼沈玄,这些天一直都是魂牵梦绕,心里总觉得像缺少了什么,她生平最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事,如今却发生在了她的身上,她心中不自觉的想要多接触沈玄。
她从无邪口中打听出了几人准备去秦岭的行动,她着手准备去偶遇去。
不为钱财不为宝,只因为一句话,她曾经听姑姑霍玲说过一句话。
“喜欢一个人就在他的面前展现自己,”这叫“出镜率,”只要他不讨厌你,时间久了他就会习惯你的出现,甚至你一不在时,他会感觉到内心空荡,出镜率混多了自然而然也就发生故事了。
二十年前,姑姑去海底墓就是因为喜欢一个姓张的去展现自己,但是海底墓发生了意外,至今姑姑也没回来。
一般都是相处久了,互相觉得不能缺少彼此才发生故事。
没想到她和姑姑的宿命相同,没等混到足够的出镜率只是一眼就先喜欢上了对方,而且是非他不可的那种,好像这个世界除了他别人都不行。
霍秀秀没有片刻犹豫,她没有选择退缩,如果丢了命是因为一种叫爱的东西,她宁愿不顾一切去追求沈玄,甚至是不惜遇到危险失去性命!
这不并不代表她傻,或许就傻了,怎么着?
喜欢一个人,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就去勇往直前的追求,难道不需要莫大的勇气?
就算结果不理想也值得骄傲,至少她没有因为犹豫而输掉什么有什么遗憾,就算是沈玄不喜欢她,至少她会拼尽全力!
ps:希望每一位读者都不孤单,有梦,有酒,有故事!
当然,是好梦、好酒、好故事!
为什么突然莫名其妙说这么一句话?
写这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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