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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他家大业大,责任重大,当然不比我轻轻松松了无牵挂!我们的种种本就是他人生中的一个小插曲,等他玩腻了,自然就会回到正轨。两个男人,说将来,太渺茫了!

有时,整个晚上我们都会不停地做,像野兽一样纠缠在一起,尽情地用肢体表达著对彼此的渴望,谁也无法将我们分开。到高潮时,我们会喊得很尽情很大声,反正这幢楼里的住户本来就不多,也不怕有人抗议。然後,浑身是汗的他趴在浑身是汗的我身上,喘息,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反复呢喃:“不要离开我……非,不要离开我……在我身边……永远……非……”我无法回答,只能献上我的吻……

──你知道你在要求什麽吗?

永远是多久?

永远是很久很久──

这样的久你我都无法承受……

所以,不要跟我说永远……

不要对我要求永恒……

我……会当真的……

有人告诉过我,吻有神奇的治愈力。所以这时候我会一直吻他,让他气喘吁吁,无法思考,也许也会因此开启我们的下一轮热舞……

他总会苦涩地笑:“你总是在这种时候,才会主动吻我。”

可我在陪女人时,从不主动吻她们。

我认为口腔是神经腺密布的区域,所以接吻这种行为,如果一旦碰到不喜欢的人,接上不喜欢的吻,就会让我敏感的口腔感觉到极度的不适。因此,我陪伴女人,可以做一切她们希望我为她们做的,只除了接吻──除非价码高得可以打动汲汲营取的我,这个规矩在黑巷里人尽皆知。一开始会让人觉得新鲜,的确让我结结实实赚了几票,但时间一长,太有原则的人就开始不太吃香了。

也许我本来就不是那些女人会长期喜欢的类型吧。这种结论对我来说并不难接受。

我只有175左右,并不算高,身材嘛,一般,只能算匀称而已,客观地说,长得不错──我妈可是个大美人哦!因为年轻,肤质也好。

从普通的情况来说,如果我生在正常的家庭,现在正在读大学的话,那麽我绝对会是极受女生欢迎的风云人物。

不过,这种“普通”对我来说已太过遥远。实际情况是,我父母双亡,一个人撑到高中毕业的程度已是非常不易。做著酒吧的侍应,碰到的也不会是窈窕的大学女生,尽是些因为工作或家庭不顺来买醉的欧巴桑。她们需要一个宽阔的胸膛和厚实的肩膀充当避风的港湾,而不是既什麽都不懂还能够随时提醒她们年纪的花样少年。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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