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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燎地返家,这边事件的女主角却浑浑噩噩,如同做了一场梦。回国后日子不咸不淡地过着,住在一个全然不熟悉的地方,甚至连里面的人都是陌生的,虽然吃穿供养得不错,但她心里很明白,他们之间终究是有隔阂的,所以日子过得甚是压抑。

于是她借酒浇愁,昨晚任性地放纵了一回。酒精,的确很容易让人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

但此刻扪心自问,后悔么?

却也未必。

从小就知道,人生从来就是落子无悔。母亲曾经告诉过她,后悔这种东西,是世界上最廉价最无用的情感,除了让人沉缅过去,纠结万分之外,毫无益处。倘若做错了事情,无论内心多么痛苦遗憾,都要自己承担种下的后果。

她草草收拾了一下,到酒店前台退房时还遇到了一点尴尬。高级酒店的前台小姐笑容和煦,说话轻声细语,但她的脸却在发烧,最后在几近目瞪口呆的情况下拿到了几千块的押金。即使后来离开酒店,人已经坐在计程车上,她还是用手挡着脸——她终于发现自己刚刚做了件很可笑的事情。

做贼的时候永远心虚,回家后本想悄无声息地潜回自己的房间,奈何时间并不凑巧,现在正是饭点,所有人都在,她刚经过客厅就被叫住了。父亲李国雄没有过问她为何夜不归宿,只是温和地吩咐道:“若楠,先过来吃饭。”

“喔。”。

站在一旁的帮佣王嫂已经帮忙盛好了饭,李若楠能感觉到有好几道目光刺过来,让她整个人更加不自在,于是话也不愿意多说一句,只是默默地坐在了餐桌前扒饭。午餐一如既往地丰盛,然而,即使桌上堆满了各式各样可口的菜肴,李若楠永远只夹自己面前的那道菜。

虽然已经回国一两个月了,但李若楠和这个地方始终格格不入。她很清楚地知道,这里终非是她久居之地。

“爸爸,若楠昨晚没回家,也没和家里打个电话,这样只怕是不好吧。咱们家可不兴这样的规矩。”李锦岚特意在“规矩”二字上加重了语调。说起来,李锦岚比李若楠还小上两岁,却一直对李若楠直呼其名,并不客气。李锦岚扯出一抹笑容:“我这也是为了她好,年轻女孩子夜不归宿是很容易吃亏的。”

王嫂在旁边附和了一句,“大小姐说的是,太太在世的时候可不许家里这个样子。”

规矩?李若楠心里微微冷笑。李家原也曾富甲一方,只是后来子孙并不争气,家里虽然还是如旧时“老爷”、“小姐”地叫着,实际上家底早就掏空了,除了这幢别墅,也没多少产业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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