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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止。

毕竟第一他对正太没有兴趣。

第二他对里昂的感觉……相当复杂。

在他的认知里,没有人无缘无故对别人好,如有,必有企图。所以里昂必定看上自己某方面特点,有所企图——严格来讲也不算错。

然而他都把里昂丢过一次,又杀过一次,这小家伙还孜孜不倦地跟过来。

非但如此,至少还救了自己半条命。

好吧,就先留着这家伙好了,至少现在看起来,变成人也一样傻乎乎的,好好教教弄成自己的副手,先享受了再说,以后遭罪再说遭罪的……

嗯,一定是因为这小家伙变成人,卖萌卖惨,才让自己心软的。

他打定主意,抬起没受伤的左手,揉了两把里昂的灰头发。

变人以后,这小家伙看起来还算顺眼,重点是救了自己,却没有借这个机会,要挟自己卖命——如果两人位置互换,钱惟宁绝对做得出这事——而且小家伙并不高傲自大,也不唯唯诺诺,看上去就傻乎乎。

如果他有个傻乎乎的弟弟……像个狗皮膏药,像个小跟班,缠着他,他就得不耐烦地带着小粘人精一起捣乱,一起逞英雄,互相打掩护,互相甩锅……

钱惟宁目光深了深。

理论上他有过一个弟弟,当时他也这么期待着陪弟弟一起玩耍,享受当哥哥的乐趣。

实际上,呵呵。

呸。

里昂对自己处女地的听话,很是满意。

无论过了多少年,苦肉计和英雄救美都是长盛不衰的,极为有效的刷好感利器。

按照常理,重归于好之后,为巩固战果,加深好感,此处应该有纪念礼物。

礼物不要特别贵重,但必须令人印象深刻,这样,才会累积好感。

他一定得选个礼物,以保证处女地心情愉悦,从而共同为扩大领地而努力!

只不过,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能量……不……足……

钱惟宁还在出神,忽然怀里一空,失去平衡,差点摔了一个狗□□。

“人呢?”他右手撑了一下地,整条胳膊都疼得要命。

不到半个拳头大的狼崽子脑袋,从他的右颈窝处,摇头晃脑地挤出衣领,耷拉着耳朵:“能量不够。”

“所以你就……卧槽,你长我身上了!我可不要当怪物!”钱惟宁发现狼崽子脖子以下全没有,就好像自己多长了一个狼脑袋。

“能量不够。”里昂说,“这样方便止血,同时方便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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