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6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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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边装的是他半个月的零花钱。

袋子很普通,灰蒙蒙的不说,看起来又窄又小装不了多少钱,但对西维尔来说,已经足够他喝上半个月的酒,虽然不是什么好酒,但总比软绵绵没什么力道的葡萄酒要好。

西维尔拿到钱袋就忘记自己方才还在生气了:“我下午去找老友叙叙旧,你知道,就在酒馆。”

“有事通知您的话,我会让马克去找您。”

“哦!”

西维尔吹着口哨就进房间去了,出来的时候背上多出了一把大剑。

“还是这玩意背着舒服!”

“请别背着那样的东西在城内行走。”

“哈?!这可是——”

“就算这是您用惯了的武器也不行,”莱利斯上前将西维尔背后背着的大剑解下来:“请佩戴早上的装饰剑,要么就别带武器。”

“以前也没见你管的那么严!”

“王城不比其他小城市,自然管制更严,况且——您上次来王城时,用的只是宽剑而已。\"

西维尔无话可说。

最后一脚踹翻了桌椅:“去他娘的!”莱利斯对此毫无表示,依然不动声色。

西维尔看故作暴怒没效果,只能悻悻地将桌椅扶起来,从墙上取下装饰剑挂在腰间。

没有武器在身上就会浑身不自在,这是西维尔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他早已经能赤手空拳对付魔兽,但他还是更愿意用长剑来保护自己。

因为剑对西维尔来说,并不只是一种武器,一种攻击的手段。

而是一种类似信仰或者精神的,虚无缥缈却又确实存在的东西。

☆、尼桑

西维尔出来前换了件灰蒙蒙的布衣,尽管料子不错,但样式和普通平民的差不多,再加上刚才的大典上,民众离神殿广场太远,没人看见西维尔的脸,所以也没人认出来现在走在街上四处张望的青年,就是刚才在神殿广场上收了个学生的国民偶像剑士。

现在是刚过了吃午饭的时间,大街上还算热闹,尤其是饭馆一类的地方,人声鼎沸。西维尔就走在这条街上,慢悠悠的晃荡,时不时停下看看感兴趣的小摊子,不过鉴于他口袋里经费有限,他也只能看看而已,他的主要目标还是酒馆。

被西维尔中意的酒馆,算不上高级。

多半是鱼龙混杂的地方,聚集着佣兵和冒险者,大家都操着不同口音的粗鲁话语,没有血统与身份之分。合则聚,不合则散,比起嘴巴,拳头更加管用——西维尔中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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