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10 / 16)
的将苏卿打横抱起来,却丝毫毫不费力,“媳妇,你老公好歹还当过特种兵呢。”
苏卿听到这话,手下用力的环抱住闻商的脖子,如同琉璃一般的淡色眸子染上几分愁云。
他和闻商从小一起长大,闻商经常跟他抱怨说,别人都说青梅竹马,到了他这就剩下个竹马竹马,搞得苏卿经常用书打到他脑袋上面,说他没点文化,他们这个应该叫做总角之交。
他从小到大都是大人眼中的好孩子,在班上的成绩是名列前茅还能将第二名拉下一个层次的那种天才少年,偏偏他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却是天生不是读书的那一块料。
饶是如此,对方也经常以保护他走夜路为由,天天跟着他泡在图书馆。
他看书,对方睡觉。
只是有一天,他侧过头的时候,窗外的那一片阳光柔软的打在闻商的侧脸,将他的眉目镀上一层浅薄的金光,在他的心目中如同永不毁坏的雕像一般留下了痕迹。
然后,一切就都变了。
他们十七岁高中毕业那一年,闻商背起了行囊,告诉他,他要去当兵。
苏卿心中有什么东西,一瞬间崩塌开来,仿佛连同他的身体一起,如同一盘散沙溃不成军。
先告白的人是苏卿。
后来闻商一脸挪揄的用这话跟他打趣的时候,苏卿推推眼镜,将手中的原文书放了下来,对他说道,“我当时只是想,反正到了兵营你长成这样,说不定就给别人捡肥皂了,倒不如先来捡我的。”
苏卿的话一度让闻商郁闷了很久。
闻商最后自然还是去当了兵,他从小就喜欢到处捣蛋,身体素质好,待人又热情大方,很快就被看中,挑选成了特种兵。
而苏卿考上了重点大学,进了学校,继续当着他被人艳羡的天才少年。
这两个看上去好像是已经没有交集的人,却会在一方休假的时候,偷偷跑到对方的地方去,在八十块钱一晚上的小旅馆里面,疯狂的抵死缠绵。
二十岁,是苏卿人生中的第二个巨大转折。
他的导师告诉他,系里面有个出国深造的名额,他自然是那不二人选,美国的加州理工,任何人都向往的地方对着苏卿伸出了橄榄枝。
但他却犹豫了。
他在害怕。
如果去了美国之后,他就可能再也不会见到他记忆之中仿佛能够发出光芒的少年,再也无法和对方肢体纠缠唇齿相接,甚至对方总有一天会将他遗忘在某个记忆的深渊,在另一个女子的身上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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