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2 / 15)
狗,掐指一算,“你们两个,缘分不浅呐。”
“是吗?”程归无所谓。
小夕点点头,“这缘分越大呀,责任就越大,于情于理你都应该收养它。但是我还不想家里有狗。不如我先赐它个小名儿吧,就叫阿棒怎么样?”
“呃……太难听了。”程归摇摇头,小狗也许不介意,但他介意这么叫。
走进楼道里,小夕陶醉地说:“你造吗,棒先生今天又给我留言了,我总觉得他特别懂我。”
棒先生?不会就是邓垒吧。程归想起那次黑暗中,邓垒说过的醉话。
“那你怎么不算算,棒先生到底是何方神圣。”
“切——我才没那么心急。”
二人爬上楼梯,推开防盗门,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李丛木正在煮面。
小夕捏住鼻子:“这都几点了?搞这么香干嘛。”
“他刚才把肚子吐空了。”程归将之前的事情说给小夕。小夕听得哈哈大笑,没心没肺地嚷嚷:“这点儿口水就受不了啦?我上学时坐第一排,天天被老师的吐沫星子灌溉,我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人在江湖飘,哪能不吃点儿口水?假如你老婆让别人亲一口,你再亲的时候,不也相当于间接地吃别人口水了吗?难道要亲一次吐一次?哦哈哈哈哈,亲一次吐一次。”
小夕笑得口眼歪斜,笑得稀里哗啦,殊不知李大厨要把他扔锅里煮上的心都有了。
“哎呀,真好玩。”小夕开心了,滚回房去窝着。
时间不早,程归也准备睡了。躺在黑暗的卧室,可以听到客厅中李丛木的走动,听得到他吃面发出的轻微声响,自然就联想到他大快朵颐的模样。
很难想象,如此挑剔的一个人,却又有如此旺盛的食欲。
就像很难相信,一个忠贞专一的人,却又有着旺盛的性欲。
第一个想象中,有李丛木饱餐之后懒洋洋的模样。第二个想象中,却只有一个模糊的身影,从程归有意封存的记忆中,穿梭入梦。
那是高中时,程归的班上有一个女生,是程归所见过的最专情的人。
她总是烫着直直的黑发,涂着润润的唇膏,英语很好,经常被老师点名给大家做朗读示范,在某个学期曾经被当成班花。然而,大家的审美总是在变,但她的装扮始终如一。很久以后,程归看过一句话:能长久穿一个颜色的人,大多自信而执着。程归立刻就想到了她。
她从高一起,就和程归同班。而程归最早对李丛木这个名字产生印象,正是从她的声音里。那时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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