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3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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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乞丐的乞丐。

夏天的雷阵雨打在人身上,可是疼的不行。这种天气,百里牧也没有办法出去乞讨了,只能回到只有几片瓦的家找个角落猫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就多出了一个人,正在吃着百里牧藏在茅草堆下面的肉包子!!!

那可是他藏了好几天都舍不得吃的全肉包子!

百里牧醒来,看见那乞丐眯着眼的样子,恨不得上前好好揍对方一顿,可是他不敢,对方明显是个成年大汉,他绝对讨不了任何便宜。

这样的乞丐,说不定就是哪里的头头,百里牧吃过几次亏,这一下也只能咽着口水,暗道自己藏的不够严实。

不过那大乞丐却偏偏不愿意就这么吃了,他转过头,三两步的上前,掐了掐百里牧的脸,又摸了摸他的骨头,眼里发出一阵精光来,“好好好,我龙傲天终于找到一个好苗子了!”

无父无母,年龄还小,根骨比得上他开挂之前的水准,这样的人,可不就是自己的传人?

龙傲天本来不叫龙傲天,叫李狗蛋。

可是某一天他就得了个系统,让他体验各种开挂人生,成为人人羡慕嫉妒恨的人生赢家。龙傲天当过武林盟主,当过魔教教主,当过天下第一富商,当过九五之尊的皇帝,当过兵权在握的将军王爷,玩过无数美人,不分男女,不断轮回在各种世界,直到这一辈子,他厌倦了一切,主动脱离了系统,成为了自己从来没有做过的职业——乞丐。

没有了江山美人,没有了风花雪月,龙傲天觉得自己的人生真是毫无遗憾了,于是又改回了自己的名字李狗蛋。这样的乞丐生活足足过了十来年,李狗蛋突然想到自己的人生还是有缺陷的。

他没有当过杀手和道士。

他干过那么多职业,体会过那么多人生,但是如此拉风的行业却没有从事过,简直是对李狗蛋的侮辱!

这下可就麻烦了啊!

毕竟他这辈子只想要当乞丐,不可能转行去当杀手和道士来着。李狗蛋用自己开挂的脑袋想了想,决心收两个徒弟,一个去当杀手,一个去当道士。

当道士的那个大徒弟现在已经成了国师,和不少男女都有点不清不楚,很好的贯彻了“衣冠禽兽”和“贼尼,敢和贫道抢方丈”的具体事宜,当道士,不要求你根骨多好,武功多高,会耍嘴皮子,有个不错的床上技巧去好好交流论道就足够了。

李狗蛋在还是龙傲天之时,嘴炮功力十分强大,教自己的大徒弟如何骗人是分分钟的事情。可是关于杀手徒弟,却是犯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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