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章(2 / 5)
的绝不合理的废话,而宝玉等的诗文偏又不见,只留了一句“缺仲秋诗,俟雪芹”的备注——换言之,很可能是脂砚等人在雪芹的授意下誊抄整理这一段文字,因原稿不全,便自加连补,写了很多不合雪芹原意的文字出来,但是于题诗之道实在力有不逮,便只得“俟雪芹”了。
不但七十五回,第七十九、字呢?
秦可卿之死一段文字不全,有批语说:“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关于“遗簪”、“更衣”的情节,古往今来多少红迷猜测模拟,不能确知。但我们不妨有一个设想,写作人对于自己已经完成的文字,倘若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删去,也必然是舍不得的,会设法将它修改补缀在另一段情节后,借尸还魂。很可能,曹雪芹便将已经写好的可卿之死的这段文字,修改了个别细节后,补缀在晴雯之死的段落中了。
所谓“遗簪”,此处便改成了遗赠指甲;而“更衣”,则是交换内衣了。在最初的文稿中,那与有情人交换内衣的人,很可能便是可卿与贾珍——可卿临死前,贾珍探病私会,而秦氏脱下内衣要求与其交换,并拔下头上的簪子相赠,诀别之后,独往天香楼悬梁自尽。
此种猜测,也仅为西岭雪一家之言罢了,不能作准,唯写出来,供爱红者畅开文思尔。
4.是谁害死了晴雯
废太子胤礽好诗,虽然未见得特别出色,却也有过像“蓬海三千皆种玉,绛楼十二不飞尘”这样俊逸洒脱的句子。
又是“玉”,又是“绛楼”,又是“十二”,怎能不让人想起《红楼梦》与“金陵十二钗”来?
况且,胤礽又与曹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里只讲一个小小片段:
康熙五十年,曹寅之子(亦说侄子)曹颀在宫中任“茶上人”,主管饮食,因将太子胤礽的食物做得和皇上一样,被皇上怪罪。
由此可见,胤礽未登基时,宫中包衣早已将他当作未来的皇上看待,不惜工本地悉心巴结,只望他将来得了势,会给自己分些好处。然而这在皇上眼中看去却是很忌惮的,唯恐太子被一帮谄媚之人纵坏了,故而迁怒。
事实上,后来胤礽并未能登基,成了废太子,曹颀是白白遭了一回殃。
这让我想起了晴雯。
可记得司棋大闹厨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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