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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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推理小说,所谓的侦探故事,我比较喜欢那个。太过严肃的作品,总让我敬而远之。

不过,这次不是出事了吗?抱着姑且一看的心里,我只读了一本。因为听说真正的作者是野野口,我总忍不住会感到好奇。

那本书叫做《萤火虫》,写的是烦恼妻子红杏出墙的艺术家。艰深的道理我是不懂啦,不过,我在读的时候,有好几次出现恍然大悟的感觉。也就是说,里面有一些地方会让我产生“啊!这就是野野口的作品”的想法。我可以感到他的个性充斥在字里行间。个性这种东西是自小就不会改变的。

哦?是这样吗?《萤火虫》是日高邦彦本身的作品?喔,啊,是吗?

哎呀,这下脸可丢大了。嗯,也罢,外行人本来就不懂。

就谈到这里好吗?因为我还有会要开。

【藤村康志的话】

没错,我是修的舅舅,修的母亲是我的姊姊。

诉请归还利益?那没什么。钱?不是单纯为了钱,站在我们的立场,总希望事情能有个合理的交代,大家能把话讲清楚。

修杀害日高先生的事,确实不可原谅,我也觉得他必须付出相对的代价。修自己也是这么想,所以才会招供的吧。

不过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觉得必须先把话讲清楚。就算是修的不对,他也不是毫无缘由就做出那样的事。我听说他和日高之间有很多恩怨情仇,所谓的影子作家,不就是替日高写小说吗?终于,他忍受不了才爆发了。

我的意思是说,他们那边也有错,不是只有修是坏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修一个人受到惩罚,不是太不公平了吗?那位先生的过错该怎么算呢?

我是不太清楚啦,不过说起日高邦彦,他不是赫赫有名的畅销作家吗?听说名列前十大缴税名单里呢。那是谁赚的钱呀?那不是卖掉修写的小说所赚来的钱吗?而那些钱就这么原封不动地摆着,只有修一个人受到处罚,这不是有点奇怪吗?我实在不懂,要是我就会把那种钱归还。这是应该的,不是吗?

嗯,当然,我也知道他们有话要说。所以,后续的事情,我也委托律师了,希望事情能够有个圆满的解决。我只是想拉修一把,并不是想要钱。因为不管他们还回多少,那也不会变成我的钱,那理所当然是修的钱。

话说回来,刑警先生您今天到我家来是为了什么事?我们争的顶多扯上民法,跟刑警先生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喔,你真正想谈的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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