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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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

当时公孙瓒就知道不对劲了,说:“弟兄们,咱们中头彩了,人家这是冲咱们来的。这来的都是猎头族,要砍了咱们的脑袋,拿回去给他们女朋友做定情信物。咱们要是害怕的话,就一个也活不成了,如果拼一把的话,说不定还能有几个活着回去。”

于是公孙瓒狂叫一声,带领手下骑兵冲了出去,不要性命的和鲜卑骑兵对砍了起来,一边砍一边逃命。他带的人被砍死了一半,剩下来的,成功的逃脱。

此战奠定了公孙瓒在边荒的无上地位,获得了白马将军的称誉。此后他征讨乌丸,乌丸贪至王兴族向他投降。当一事无成的刘备来投奔的时候,他已经功成名就,升中郎将,封都亭候。

昔日的同窗,刘备还处于草根阶段,公孙瓒却已经名成天下,这其间的差距,着实耐人寻味。但是,公孙瓒虽然功成天下,但他也有个怪毛病。

他不喜欢有本事的人。

史书上说,公孙瓒这个人,不喜欢有本事的人,只喜欢酒囊饭袋。他用人也是这样,有本事的人,在他这里即使是饿不死你,也活活气死你;没本事的,就会受到公孙瓒的信任与重任,飞黄腾达,是必然的结果。

对此,公孙瓒解释说:有本事的人,即使你重用他,他也不会感激你,因为他有本事,会认为他所得到的一切,都是靠自己的本事挣来的。而没本事的人,你给了他机会,他当然会感恩戴德,感激涕零。所以我的用人原则就一条,单看你有没有本事,有本事的去死,在老子的地盘上,没本事的人才有得混!

那么刘备这个人,算是有本事的人,还是没本事的人呢?

这个很难说,尽管史书中瞪眼瞎说刘备喜怒不形于色,但从他两次弃官的行为上来看,他的喜怒很形于色,多少有点举止莽撞的愣头青的风格。

但刘备的优点,是好为人下,就是见到老大他就服气。这一点,却是绝大多数年轻人做不到的,也是刘备比别人有出息的根本原因。

孔子曾经分析一种人的性格: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是为小人。这里说的近之不逊,是说有些人,对别人的观察,专注于寻找对方身上的缺陷与毛病,却单单忘记了,对方能够在有这么多毛病的情形下,还能够获得别人肯首,那必然是有着更值得你学习的长处。一旦你忽略对方的长处与优点,只盯着缺点的话,则必然的是不逊,也就是瞧不起对方,不尊重对方。

这种对人的不尊重,平时也未必有什么大麻烦,毕竟你不尊重一个人,他总不能吃了你。可临到关键时刻,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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